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權利車欠款還停路邊 被當鋪業者發現派人拖吊
吳姓男子向張姓友人借來權利車,停放在路邊時,被跟當鋪業者合作的蔡姓男子發現,蔡男向吳男表示,該車欠款需拖至當鋪指定保管場,便將車輛拖走,事後蔡男準備開車離開現場,吳男拉住坐在駕駛座的蔡男,請蔡男留在現場等候張男到來,蔡男執意踩油門駛離,致吳男被拖行甩飛摔地、重傷不治,新北地檢署今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蔡男。 起訴指出,蔡男以協尋積欠銀行或當鋪的車輛為業,去年11月9日凌晨,他當時接獲消息張男的權利車出現在新北市中和地區,便前往處理,向張男借車的吳男也正好前往車輛停放處,見蔡男打算拖走權利車,連忙聯絡張男。 權利車被拖吊走後,蔡男打算離開現場,吳男卻站在已坐上駕駛座的蔡男車門旁,要求先不要離開,待張男來談車輛後續處理狀況,蔡男眼見張男開車就要轉進巷口,仍踩油門加速離去,害吳男被車拖行摔跌重傷,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不治。 庭訊時,蔡男辯稱,吳男自己奔跑追車,手並未抓住他車的任何地方,以為踩油門離開後,對方就會站在原地,否認犯行。 但檢方依據張男等人證詞及監視器畫面,認定蔡男明知吳男以雙手抓住駕駛座車門側邊,仍貿然開車,害對方摔落,依傷害致死罪將他起訴。
來源:自由時報電子報